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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服务协议

更新时间:2022-02-10  浏览次数:68128次

欢迎您(以下简称“您”或“用户”)选择GNAME(以下简称“GNAME”或“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支付充值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请仔细阅读该支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因为它包含有关您的法律权利和补救措施的重要信息。

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GNAME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确认及后续操作。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咨询。

 您同意,GNAME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在GNAME网站(www.gname.com)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须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在变更生效前停止使用本服务。

1.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1您知晓并同意,您接受本协议即代表您向GNAME申请使用服务。GNAME有权根据风险防范等需要拒绝您的申请。GNAME未向您开通支付服务即代表拒绝了您的申请。在此情形下,您与GNAME未就服务成立合同。

1.2您同意在使用服务时,将依照《GNAME用户服务协议》GNAME网站上不时公布的相关协议及规则履行义务并享有权利。本协议与《GNAME用户服务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均以 GNAME用户服务协议》及GNAME网站上不时公布的相关协议及附规则为补充。

1.3您知晓并同意您在使用GNAME提供的支付服务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明以供GNAME进行身份核验及交易风险审查;应GNAME合作的银行卡组织、银行及其他合作机构制定的相关规则要求,您同意并认可GNAME有权将您为使用本服务所提供的资料及相应数据共享至上述机构。您认可,您使用本服务的记录数据、交易金额数据均以服务提供者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服务提供者有权留存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数据信息并提供给各自的关联公司,以供后续向您提供持续、更优质的服务;

1.4您同意并保证,在使用本服务时,您应严格履行如下约定:

1.4.1您应本着遵纪守法的原则严格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有违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所禁止的产品/服务的销售。

1.4.2您应本着审慎交易的原则了解并遵守与GNAME合作的银行卡组织、银行及其他合作机构制定的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现行有效或后续变更、新增的规则,具体以涉及的服务类型为准)。

1.4.3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使用本服务,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套现交易

1.5涉及交易风险的特别约定

1.5.1您同意,为了保障交易安全和维护交易秩序,在任何使用本服务涉及的交易中,如服务提供者认为交易存在异常或风险的(例如存在交易的GNAME账户或银行卡被他人盗用等非授权交易、套现交易等),有权不经通知而采取一定的措施以控制风险,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a.取消交易,并将买家已支付的交易款项退回;如前述交易款项已支付至您的账户的,服务提供者有权从您的账户中扣除;b.止付交易款项;c.暂停或停止向您提供服务的全部或部分。

对于上述b项及c项的限制措施,如服务提供者根据您提供的或服务提供者掌握的证据判断上述风险已解除或得到合理控制,服务提供者将解付款项或恢复提供相关服务。

1.5.2GNAME邮件通知您的交易存在风险时,您有义务配合GNAME采取相关措施

1.5.3您同意,当您的交易款项中涉及非授权交易、套现交易的,服务提供者可能会采取本协议1.5.1约定的措施以处置您GNAME账户内相应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金额、可能产生的银行卡组织仲裁费用)。您应在收到GNAME邮件通知后2个自然日内按要求提供相关凭证。针对非授权交易,如因您在约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相关凭证或提交的凭证经银行卡组织、银行、其他合作机构或服务提供者判定为无效或效力不足而导致持卡人非授权交易申诉成立,您须在接到GNAME邮件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赔偿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损失、仲裁费用、服务提供者因您未能成功证明该笔交易出自持卡人的真实授权所导致的惩罚性或其他类型的损失比如持卡人申诉成功、服务提供者根据承诺或规则向持卡人承担补偿责任所产生的损失)。针对套现交易,如因您在约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相关凭证或提交的凭证经服务提供者判断为无效或效力不足的,您应在接到GNAME邮件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服务提供者支付其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且服务提供者有权从您的任一GNAME账户中直接扣除该金。如您账户内余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您仍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

1.5.4您同意,对于非授权交易、套现交易处理过程中因款项止付、GNAME账户暂停或停止使用等所产生的损失,服务提供者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6 服务提供者应负责解答用户在使用相关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问,并及时为用户解决在数据对账、资金流转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1.7 服务提供者应相关执法机构,监管机构,政府机构和任何其他适当的第三方要求,有权向上述机构提供用户因使用本服务所提供、产生的各项资料及数据。

1.8服务提供者有权根据您的风险程度及自身业务运营情况的需求而随时调整服务规则、中止/终止向您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服务,或调整您通过服务进行收款或交易的限额。

1.9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形,服务提供者有权终止为您提供该服务:

1.9.1违反新加坡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其他适用于您的境外法律及国际惯例及本协议的约定,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或利用该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

1.9.2违反《GNAME用户服务协议》及GNAME网站上不时公布的相关协议及规则

1.9.3您不再符合本服务申请标准的。

1.9.4因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变更的法令、政策,服务提供者需要终止提供约定服务的。该等情况下不视为服务提供者违约。

2.通知

本站有权通过相关网页公告的方式,就与本服务相关事宜对用户进行通知,自网页公布之日起3日后视为该类通知已送达。若您在通知送达之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内容使用相关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内容,您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关服务。

3.适用法律及管辖权

本协议应受新加坡适用法律管辖,并根据新加坡适用法律进行解释和执行,无论其法律规定冲突与否,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诉讼必须遵从新加坡法院的专属管辖权。

4.免责声明及责任限制

4.1为有效提供服务,服务提供者会不时对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届时,服务提供者仅需在GNAME网站发布公告即可。在此过程中可能出现服务中断或不稳定状态,此情形不应视作服务提供者违约。

4.2您理解并同意,在您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过程中,因服务提供者原因导致您发生相应损失的,服务提供者就因此给您造成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在任何情况下,服务提供者不就您的利润、商誉、资料损失或其他间接、附带、特别、衍生性的损失承担责任或赔偿性惩罚。

4.3您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服务提供者损失的,您应赔偿相应的损失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您未主动赔偿的,您授权服务提供者可从您名下的GNAME账户扣取相应款项,并就不足部分向您保留追索的权利。

 

5.其他
5.1本协议的标题和标题仅是为了方便和易于参考,不得以任何方式解释或解释双方的协议。
5.2 Gname未能行使任何权利或未能就您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将不会放弃该权利,也不会放弃Gname对后续或类似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5.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法庭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应保持完全效力。

 

6.联系信息
如果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我们,电子邮件地址为[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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